甲骨文字形

“公”的甲骨文字形

“公”字典中的甲骨文字形

“公”龟甲兽骨上的形态

“公”《字源》中的字形演变

字理阐发

甲骨文的“公”为象形字(也有学者认为是会意字,在王宁的构型模式体系中应为会形合成字,即由两个或以上的表形的不成字构件构成的合成字),上半部分象提把,口象容器,为“瓮”的初文。西周时被假借为王公的公,用作爵位名,引申为尊称,常用作对老年男子的尊称,也特指祖父。在汉代隶书中,“公”字方口、尖口写法并存,楷书“公”字即由尖口写法变来。小篆字形是误认偏旁造成的,“”与“厶”(即今之“私”)形混而讹。小篆与隶书殊途同归,最后均演变为现在的楷书写法。

字理教学

甲骨构造意图较为抽象,此处不适合使用甲骨文进行教学。

字与文化

西周之后,公成为“公侯伯子男”五等爵之一的爵称,陈恩林据先秦两汉文献及考古研究,证明了在先秦两汉文献中,周代诸侯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排列是有序的。公最尊,是“天子三公”和“王者之后”,侯二,伯三,子、男为四、五。天子所封诸侯的爵号一国只有一种。可在实际使用中,侯伯也可称“公”,也可称“子”,天子允许各级诸侯在国内称公,允许诸侯臣子在安葬其君时称公;侯主要封在畿外,是王室的藩屏,侯伯为诸侯之长,地位相当于公;子、男是华夏小国和夷狄之君的爵称,但是诸侯在服丧时也称子——这种灵活用法应视为尊称,而非爵称。可见,“公”因其所代表的高贵身份而成为对卿大夫以上的统治者的尊称。以后,“公”发展为对一般人的尊称。而无公爵的人也能称“公”,这种称谓上的升格,反映着现实中的降格。